加強版的傳統
新市鎮發展模式

換地申請
簡介

政府決定採取「加強版」的「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由政府主導推行兩個新市鎮擴展部分的發展計劃,因應規劃用途徵用私人土地進行發展,同時為私人土地業權人提供發展彈性,容許他們以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形式發展個別私人項目。為確保私人發展符合規劃意向和能適時提供房屋供應,及考慮到兩個新市鎮擴展部分的分段發展計劃,私人土地業權人須於在指定時間內,符合一系列指定條件,才會予以考慮其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

採取這種發展模式,是因為考慮到在2012年進行公眾參與活動時,有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認為由政府強制收回私人土地並進行賣地會剝奪私人土地業權人的發展權利,因此強烈反對有關模式。推行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的計劃預計涉及約182公頃的私人土地。如果私人土地業權人無法在上述指定期限內符合有關準則,政府將會收回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私人土地。契約修訂申請(包括原址換地)可以加快房屋供應,同時不會影響整體規劃及基礎設施和社區設施的建設時序。